找回密码
 FreeOZ用户注册
查看: 6959|回复: 16

租房前的准备--法律法规

[复制链接]
发表于 17-2-2015 11:47:1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FreeOZ用户注册

x
本帖最后由 ericofoz 于 17-2-2015 12:33 编辑

新移民都绕不开租房这个步骤,即便是土豪移民买了房也会有当房东的一天。所以多做准备工作总是没错的。
本篇主要来自 Residential_Tenancies_Act_1995 (1995年颁布的南澳州租赁法案 2010年修正版) 的截图。这是一份55页的文件,我只能尽我所能从中找出实用的信息,如有遗漏,烦请指正。我看到哪里就写到哪里,算作自己的心得笔记。心急的朋友可以看附件的正文。另外如果本人理解错误,不承担附带法律责任,在此声明

Residential_Tenancies_Act_1995.pdf (159.19 KB, 下载次数: 31)

评分

参与人数 2威望 +100 收起 理由
bfy2012 + 50 谢谢分享!
yeats_only + 50 你太有才了!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17-2-2015 11:51:1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ericofoz 于 17-2-2015 19:02 编辑

1.PNG

(1)签订合同的房东 必须 在合同书中明确告知房客:
       (a)房东的全名,住址。( person with superior title to the landlord 还不太明确,待确认
  (b)如果房东是公司,还得注明公司注册地。
       违规 罚金:最高500刀(给政府)。 补偿金:75刀(给房客)。
(2)如果房东发生变更,新房东 必须 在 14天内书面通知房客:
       (a)房东的全名,住址。
  (b)如果房东是公司,还得注明公司注册地。
       违规 罚金:最高500刀(给政府)。 补偿金:75刀(给房客)。
(3)房东仅告知房客房产中介的地址,是不可接受的。

2.PNG

(4)如果房东姓名住址发生变更,同样 必须 在14天内书面通知房客:
       违规 罚金:最高500刀(给政府)。 补偿金:75刀(给房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17-2-2015 12:18:40 | 显示全部楼层
非常仔细~非常有准备~赞一个~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17-2-2015 12:28:0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ericofoz 于 17-2-2015 12:41 编辑

3.PNG

如果房东(或代理中介机构)需要房客或者可能的房客签署租赁合同或类似文件,那么房东方面 必须 确保:
(a) 房客在签署合同文件后拥有一份属于他的文件副本;
(b)如果发生房客单方签署然后将文件递交给房东或中介机构签署的情况,房东必须收到合同文件后21天内返还给房客;如果合同已经履行但房东却不签署的话,将面临处罚。(这条理解有待确定,长句的逻辑关系搞不太清。
违规 罚金: 最高500刀。 赔偿金: 75刀。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17-2-2015 12:40:55 | 显示全部楼层
4.PNG

50-合同文件的准备费用:
     合同文件的准备费用 必须 由 房东承担。
     此费用不需缴纳印花税。
51-房客提供虚假信息:
     如果房客在合同中提供虚假信息比如身份和工作地址,将面临处罚。
     违规罚金: 最高500刀。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17-2-2015 13:03:23 | 显示全部楼层
5.PNG

52-歧视有小孩的房客:
(1)任何人不可以因房客有小孩而拒绝提供租赁。(但是很多租赁广告明确注明no kids,搞不太懂
      违规 罚金:最高 1000刀。
(2)任何人不可以
        (a)指示 其他人拒绝租赁或者;
        (b)声明(比如通过广告或其他手段)拒绝租赁给有小孩的房客。
      违规 罚金: 最高 1000刀。
(3)上述规定不适用于 房东本人或代理房东本人也居住在该租赁房屋内或与该租赁房屋相邻的情况。(这个可以解释上面的疑问。)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17-2-2015 13:53:15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有心, 学习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17-2-2015 14:03:1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ericofoz 于 17-2-2015 14:16 编辑

6.PNG

53-租赁行为的合法收益
(1)任何人 除租金和押金的形式外,不可以要求或收取租客或准租客 缴纳其他费用,包括签订合同,续签合同及延长合同的费用。
      违规 罚金: 最高 500刀。
(2) 然而:
       (a)房东可以依法要求合同签订时房客缴纳一些额外费用,但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i) 感觉上面理解有点问题

7.PNG

这里先跳过,搞不太清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17-2-2015 14:04:26 | 显示全部楼层
dairlom 发表于 17-2-2015 13:53
楼主有心, 学习了...

有点有心无力啊,我会加油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17-2-2015 14:41:5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ericofoz 于 17-2-2015 14:46 编辑

8.PNG

54-预付租金:
(1) 在租赁期的头两周内,任何人 不可以  要求房客支付超过2周租金数额的预付金。(有待确定
        违规罚金: 最高 500刀。
(2) 如果合同规定的租金已支付,所交租金到期前 任何人 不可以 要求房客支付后续租金。
        违规罚金: 最高 500刀。
(3)任何人 不可以 要求 别人 提供延期支票或其他延期支付方式 来支付租金。
  (On a post-dated cheque, the date is a later one than the date when the cheque was actually written.)
注:如果租客自愿支付超过2周租金的预付金,房东接受是合法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17-2-2015 18:49:5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ericofoz 于 17-2-2015 18:52 编辑

9.PNG

55-租金变化:
(1) 房东 可以 在合同期内提高租金,但需要提供书面通知给房客并注明新租金生效日期。
          合同双方及租赁房屋不变的情况下,一系列的合同可以看做一整个合同。除非 租金固定或者最近一次增加 的时间已过去6个月。
(2) 然而:
      (a)  提高租金的权力会受合同条款约定的限制;
      (b) 如果合同签订的是固定租期,在租期内房东不可以提高租金,除非有特别许可;(理解有待确定
      (c) 提高租金的生效日期必须在合同签署日期的六个月后,或者上次提高租金的六个月后,而且必须生效日前60天提出书面通知,但:
              (i)如果提高租金的通知被房东撤销,房东在撤销通知的60天内再次提出通知,只需14天就可生效;(难道房东可以利用这一条缩短申明期吗?有待确认


10.PNG

              (ii)如果房东是注册的商业用房,而合同又约定租金和房客的经营收入挂钩,那么房东有权以房客的收入变化为由提高租金,只需提前14天书面通知房客;
              (iii)如果房东是注册的商业用房,而合同又约定房东可以改变租金计算基础,那么房东有权书面通知在某个日期(此日期必须在合同签订6个月后,或者上次改变租金6个月后)改变租金计算基础,此通知可以立刻生效无需申明期。
(3)房东和房客共同协商的情况下可以降低应付租金。
(4)减免租金的情况可以建立在一个短期的基础上,到期后应恢复到之前租金。
(5)如果应付租金提高或降低,合同的租期应该相应改变。(什么意思不太理解
(6)长句无法理解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17-2-2015 20:41:04 | 显示全部楼层
11.PNG

56-超额租金:
(1)根据房客的申请,法庭可以将根据合同约定的租金宣布为超额租金。
(2)判断是否为超额租金,法庭需了解:
        (a)租赁房相同地址或周边房屋的租金水平;
        (b)房客提出申请时房屋的资本价值评估;
        (c)房东根据合同承担房屋维护成本的情况;
        (d)房东根据合同提供给房客的服务情况;
        (e)房东提供给房客使用的家具设施等个人财产的情况;
        (f)房屋维修的整体情况;
        (g)其他相关情况。

12.PNG

(3)如果法庭判定超额租金成立,那么法庭可以:
        (a)修改应付租金并降低合同租金;
        (b)修改相应合同日期(不得早于申请提出日期);
        (c)制定一个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此期限内租金不得变更。
(4)如果满足一定条件,房东可向法庭申请,改变或撤销上述判定。
(5)如果在判决生效期间,房东收取超出规定房租,属于违法行为。罚金: 最高 1000刀。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17-2-2015 20:55:24 | 显示全部楼层
yeats_only 发表于 17-2-2015 12:18
非常仔细~非常有准备~赞一个~

谢谢版主鼓励,今天先到这里。

评分

参与人数 1威望 +50 收起 理由
yeats_only + 50 谢谢分享!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2-8-2015 02:43:44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了,谢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18-9-2015 00:53:23 | 显示全部楼层
特别好,喜欢法律相关帖子,多来点这样的就好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7-4-2016 19:29:05 | 显示全部楼层
求租房子一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12-5-2016 19:40:47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了,多谢楼主!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FreeOZ用户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FreeOZ论坛

GMT+11, 29-3-2024 00:19 , Processed in 0.041597 second(s), 34 queries , Gzip On, Redis On.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