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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关于海外收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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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6-6-2012 16:34:40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Acc2010 于 6-6-2012 15:06 发表
2. 如果海外房产有增值,是移民澳洲前购买,然后卖掉,钱进澳洲,要算当年的个人收入,在澳洲缴税吗?

这个要看房产是你什么时候买的和卖掉的,比如说,你拿到PR前买的房子,然后拿到pr后并且在澳洲居住6个月以上,然后你卖掉了房子,你卖房子的所得也是要按照澳洲税法交税的。

3. 如果房产是定居澳洲后购买,上面情况,卖掉后缴税吗?如何缴?

如果是这样,你要交 tax on 50% of net gain (CGT =capital gain tax)

按照目前国内地方城市的规定,假如是你在本市的唯一的房产,出售时就不需要交个人收入所得税;假如你在本市拥有二套以上房产,那出售其中一套就需要交房产升值部分的个人收入所得税,好象是20%。

那么,你的意思是不是说,假如国内的房产出售了,这笔房产升值的部分也要在澳洲交税?

[ 本帖最后由 妮南 于 6-6-2012 16:05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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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人数 1威望 +20 收起 理由
leeeight + 20 要缴税吗?是不是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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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发表于 6-6-2012 17:26:03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leeeight 于 6-6-2012 16:17 发表
中国要交20%?太过分了吧


2011年上海二手房交易税,买房税率等

备注:一、关于个人所得税:1、自住5年或5年以上并是家庭唯一一套住房的可免征。    二、关于普通住宅:1、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2、单套建筑面积在140平方米以下。3、坐落在内环线以内的房屋总价低于250万元/平方米,内环与外环之间的低于140万,外环线以外的低于98万万。         4、 须同时满足上述三个条件方为普通住宅,反之为非普通住宅。    三、关于利润:         利润的计算方法:利润 = 转让收入房屋原值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

市地税局出台的个人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细则规定,如果纳税人能提供房屋原值等凭证,个人所得税征收标准为应纳税所得额的20%,应纳税所得额为转让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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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人数 1威望 +20 收起 理由
leeeight + 20 谢谢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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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发表于 13-6-2012 11:43:3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5 thewall 的帖子

假如你的利息收入一年低于6000刀,人又不在澳洲,是不是等于不用纳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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